一、给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到多大
通常情况下,子女在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岁时,其抚养费用也将终止支付。
然而,当子女已经超过16岁且尚未达到18岁这个年龄段,如果他们能够凭借自身的劳动收入来满足主要的生活需求,并且实现了维持所在地区相对普遍的生活水准,那么其父、母则可以考虑不再继续向他们提供抚养费用。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子女仍然不能够独立生活,例如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非主观性的原因,如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其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状况,那么,作为父母仍然需要承担起抚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给孩子买东西算抚养费吗
为未成年子女购买所需物品,在一定程度上可被视为扶养费支付的一环。扶养费的主要用途在于承担子女日常生活所需开支以及教育、医疗诸项必要支出。若所购之物恰好能满足子女此类需求的话,则可将其视作为扶养费支付方式之一。
然而,若是偶发性质的礼品或者并非必需品,这或许无法完全等同于常规性的扶养费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给孩子买东西算不算在抚养费里面扣
在家庭关系中,为孩子购置物品并不常常被视为抚养义务中的必要开支直接从抚养费中扣除。抚养费的主要功能在于满足孩子在生活、教育及医疗护理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其支付方式应保持定期且稳定。
然而,为孩子购买物品则更多地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的亲情与关爱,其行为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不可预见性。
然而,若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裁决中对此类事项有特殊规定,那么便需依照约定进行执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常情况下,子女18岁成年后,抚养费即停止支付。但如果16至18岁的子女能通过劳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抚养。反之,若子女无法独立,如正在就读高中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生活,如劳动能力受限,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责任。